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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问节能节水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
内容 节能节水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咨询税务的结果是只要能够拿到贵局批复就可以受理,请问该政策是否会实行,预计实行时间是在哪个时间段?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Qiuqiu479:您好! 感谢您对节能节水事业的关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这是国家对企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作支持的具体措施。 到目前为止,我委尚未接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通知。我们咨询了省地税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这仅是原则性的条款,由于国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及免税办理规定尚未出台,目前无法进行实际操作。等国家优惠目录与规定出台后,我委将根据国家的要求,通知相关企业,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答复时间 2008-07-0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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