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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节能节水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
内容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由于具体条件和范围国家还未明确,因此,我省该政策还未执行。详情请向税务部门咨询。
答复时间 2008-07-0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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