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在线答疑->正文
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
内容 你好,请问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于2008年1月1日停止执行,也就是说2007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的国产设备现在还可以办理抵免.否则,就没有过度期了.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陆定贤先生:您好! 我委只收到2007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的通知,未收到过“2007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的国产设备现在还可以办理抵免”的通知。目前是执行新颁发的企业所得税法。 详情请咨询我委办事大厅1号窗口,电话:0571-87056937。
答复时间 2008-06-12 09:26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