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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确认书延期变更事宜
内容 经贸委的工作人员,你好! 请问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延期调整需要哪些资料? 我办理完成所在市经贸委的调整批复,调整请示,设备对比表等,以及四份原《确认书》复印件。 请问还有其他资料需补充吗?是否需要我们企业对原确认书加盖我司公章?以及贵委办理延期大致需要的工作时日?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邹洁茹女士:您好! 请带上所在市经贸委的调整批复,调整请示,设备对比表(三份)以及原《确认书》复印件,来我委9楼办事大厅2号窗口办理。 我委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9楼办事大厅2号窗口联系电话:0571-87056938,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71-87052714。
答复时间 2008-06-1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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