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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商业改革发展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处)

    1.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法规和规章。
    2.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3.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固定地点销售,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
    4.承担浙江省市场流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拓城乡市场、促进消费升级、贸工农一体化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
    5.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牵头联系省物产集团、省商业集团等商贸流通企业。
    6.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国内展览、广告、再生资源回收、外轮供应、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
    7.拟订流通现代化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省级财政预算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与商业改革发展归口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
    8.承担省清理整顿小炼油厂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
    9.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10.承担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报告重大事项;协调开展专项整治;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1.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规范经济秩序的政策法规。
    12.指导和联系相关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13.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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