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起草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行业法规、规章草案及产业政策的制定,对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2.研究提出全省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及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 3.负责全委调查研究的组织推动工作。 4.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 5.指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工作。 6.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7.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