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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信息 | |||
| 标题 | 宁波市京泰典当行违规由谁处罚 | ||
| 内容 | 宁波市京泰典当行有限公司与徐静娜就江东区曙光路9弄11号(1-2)(2-59)一处房产典当时,时间2008年4月3日,明显违规。一、京泰典当行注册资金为2000万,根据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其实际典当320万,有合同为证,虽开了二张当票,一张200万,一张120万,但事实是一本房产证是单笔典当,应最多典当200万,其120万典当无效。二、根据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典当管理办法》第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而本次典当月综费率为45%,明显违规,有合同为证。宁波市京泰典当行违规由谁处罚? 宁波市京泰典当行有限公司地址:宁波中山西路117-119号,电话:0574-87198799。徐静娜手机:13906690929 | ||
| 答复信息 | |||
| 答复内容 | 张文旭先生:你好! 因宁波属计划单列市,典当行由宁波市贸易局主管,请向该局销售服务处反映,电话:0574-87342082。 | ||
| 答复时间 | 2008-11-12 07: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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