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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强烈建议省经贸委查处省餐饮协会,给我们地方一个交待! |
| 内容 |
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利用省经贸委牌子,借评选国家酒店五钻企业和中华餐饮名店、浙江省餐饮名店之名,大肆在企业收评选费,每家参加评审企业,都必须向每个评审员送1000元红包!企业不给就强行索要!每个参加评审的企业除要支付评审人员吃住行外,必须另外支出2万元之巨!而且,这些钱都不入账,不用向国家缴纳一分钱所得税,这是你们省经贸委管理的行业协会吗?据其他地区协会同行反映,二年来,省餐饮协会已收取不正当费用十多万之巨!我们地方企业苦不堪言。
我们强烈建议省经贸委查处省餐饮协会,给我们地方一个交待!否则,我们将把问题反映到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局,告你们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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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信息 |
| 答复内容 |
收到投拆函后,我委即给投拆人发了电子邮件,希望能够收到相关可调查了解的企业名单,但没有得到回复。
随后,我委相关处室向省餐饮行业协会进行了调查了解。省餐饮协会汇报了开展评选活动的相关情况,在国家等级酒家、中华餐饮名店的评审中,省餐饮协会主要是协助国家协会做好评定工作,费用由国家协会直接收取;在浙江餐饮名店的评审过程中制定了认定管理办法,并公开了收费标准。省餐饮协会在反思中认为,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对评定国家等级酒店、认定中华餐饮名店的收费过程中,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企业;二是省协会为了弥补经费不足,向会员提供服务时,收取的咨询指导费、认定费依据不充分。
根据会商意见,省餐饮协会提出了三条整改措施:一是主动向会员企业征求协会在组织评审、认定工作中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组织改进。同时要进一步明示国家等级酒家、中华餐饮名店的评审、认定工作的管理办法,特别要公开告知评审、认定的收费规定,严格费用收缴手续。二是要根据协会章程规定,进一步健全协会工作管理制度,对协会向会员提供的有偿服务,应制定规范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严格管理。三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法规政策和协会工作管理制度,教育协会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 |
| 答复时间 |
2008-09-17 1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