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国家产业政策->正文

    2007年12月07日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103号
  【发布日期】2007-12-03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6号)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预乙级国际招标资格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决定赋予以下12家企业预乙级国际招标资格:

  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新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山西益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国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
  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总公司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请上述企业于2007年12月20日前到商务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招标机构预乙级资格证书》。

  获得国际招标资格的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际招标业务。对未参加年审或年审未达规定要求的,我部将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予以降级或撤销其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链接

 

 搜索关键字: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