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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医化办 王勇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28日  来源:
          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了即将出台的《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中央医药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经济运行局李仰哲副局长,财政部经建司领导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医药储备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二个《办法》的修订是国家发改委在认真总结“非典”经验后,为使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新的疫情、灾情需要而开展的工作,旨在《办法》修订完善后,建立动态的储备调节机制、医药储备用品补偿机制,使药品核销制度化,确保医药储备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最大地发挥储备医药用品的作用。

   《办法》明确拟在国家发改委下设医药储备管理办公室,以加强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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