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管理->轻工纺织行业->产业政策->正文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2年12月26日  来源:
皮革工业是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也是重要的出口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皮革工业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制革、皮件、制鞋为主体,以皮革化工、专用设备、鞋用五金为配套的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全国重要的皮革制造基地。目前,皮革工业的产业规模、工艺技术、主要经济指标和知名品牌数量在全国居前。2001年,全省规模以上皮革工业企业销售收入275亿元,出口交货值148亿元,利润总额12亿元;以皮革制造为主体的皮革毛皮制品业的销售收入、出口交货值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全国同行的21.6%、18.3 %和31.8%。轻革和革皮服装的产量居全国第一,分别占全国同行的60%和55%;皮鞋和皮包(袋)产量分别居全国第二和第四位。我省皮革企业共拥有3个中国驰名商标和20个国家免检产品称号;在22家"中国真皮标志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中,我省占了8家。 一、加快调整与发展是巩固和扩大皮革工业竞争优势的紧要任务 总体上看,我省是全国皮革工业大省,但还不是皮革工业强省。我们的相对竞争优势正面临市场需求变化的挑战,面临国内外竞争对手抢夺市场份额的挑战,也面临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加快皮革工业调整与发展的要求较为紧迫。 (一)加快皮革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是积极应对市场格局变化的必然要求。今后一段时间,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皮革应用范围的扩大,皮革产品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需求结构将进一步调整。第一,皮革应用从制鞋为主向服装、包袋、家具、汽车用革等方向拓展,拓宽了皮革产品的需求基础。据国家经贸委预测,到2005年,世界皮革年消耗量将超过17亿平方米;到2010年,我国皮革(折牛皮)、皮鞋和皮衣产量将分别达到2亿张、42亿双和1.2亿件,年均增长7%左右。第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将进一步扩大产业发展空间。有关国家进一步取消配额管理限制,发达国家皮革制造能力进一步向我国转移,有利于我省皮革业壮大经营规模,巩固和扩大原有的市场优势。第三,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皮革产品消费升级趋势明显。消费者对皮质考究、款式新颖、做工精细的中高档皮革产品的需求较为旺盛。这些既提供了机遇,也潜伏着挑战,而把握机遇、克服挑战的关键在于结构调整的力度和深度。 (二)加快皮革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是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必须看到,我省皮革行业虽具较大规模,但国际竞争力还不强。一方面,我省皮革行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皮革行业产品结构不合理、企业创新能力薄弱、制造工艺水平低等问题较为突出,与意大利、法国等皮革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设计差、质量差、品牌差和价格差等明显的差距。如我省皮鞋行业的增加值率只有21%左右,而美国、法国、韩国等国家的增加值率都在40%以上;我省单件皮衣平均出口价格只有30-50美元,而国外名牌产品可以卖到几百甚至上千美元。另一方面,我省皮革行业的相对优势地位正受到国内外竞争者的严峻挑战。从具有传统优势的低档市场看,越南、印度等国家正利用其劳动力低廉的优势蚕蚀我们的国际市场份额,中西部地区也正凭借其资源和劳动力优势挤占我省的市场。从努力拓展的中高档产品领域看,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知名高档皮革产品进口增多,广东、福建等省的合资品牌寻求更大的国内市场份额,这些都对我省企业提升经营层次产生较大压力。 (三)加快皮革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是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省制革业仍以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为主,制革过程使用大量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消耗相当于原料皮重50倍以上的水,产生大量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一方面,制革生产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一些制革工业发达的地区,水质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农业灌溉和生活环境。另一方面,皮革产品出口受国外绿色壁垒制约日益加重。发达国家往往采取高于我国的环境标准,限制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进口。如近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关于禁止使用偶氮染料指令》草案的共同文件,预计今年内将禁止使用含22种芳香胺基团(AZO)的偶氮染料的染制品(包括皮革制品)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及进口,这将对我国皮革制品的对欧出口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皮革工业调整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 "十五"时期,我省皮革工业调整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产品结构从低档为主向中高档为主转变,生产过程从高消耗、高排放型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数量主导型向质量、品牌、品种、出口、效益主导型转变;着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整体素质,加快建设国内重要的皮革科研、生产、出口基地。 根据"十五"发展的总体要求,将皮革工业调整与发展的重点分为鼓励和支持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三大类: (一)鼓励和支持发展的产品与技术 1、制革行业 鼓励使用进口兰湿革。重点发展高档鞋面革、高档服装革、汽车座垫革、家俱装饰革和高档毛革两用产品等;开发和应用少硫脱毛、无氨脱灰、无盐浸酸、无铬复鞣、高铬吸收、加脂剂染料高吸收等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转鼓群控技术等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技术,低污染皮革真空湿加工器、UASB制革污水反应处理器等清洁生产装备;发展制革边脚料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应用高吸收铬鞣材料、高吸收加脂材料、高吸收染色材料和固色材料、水基涂饰材料及涂饰层高效交联材料,推广应用环保型胶粘剂和整饰剂;支持制革生产密集区域进行集中治污。 2、皮革制品(包括皮鞋、皮衣、箱包等) 努力发展中高档产品生产;全面推广CAD/CAM电脑辅助设计和自动制版、推板及自动裁剪技术,提高企业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的柔性生产能力;采用先进制鞋流水线设备,淘汰手工制板、裁剪和钳帮。 3、皮革化工 重点发展具有防水、防油、防污、耐晒、耐洗、耐光、可生物降解的皮革加脂剂和聚氨脂、丙烯酸树脂、硝化棉涂饰材料,以及各种效果稳定的无偶氮基团的皮革专用染料。积极发展异核多金属无铬型主鞣剂、核壳结构聚氨酯皮革涂饰剂、软核硬壳型优质皮革涂饰剂、无污染型软革专用滑爽光亮剂。 4、皮革五金 重点发展高档皮革制品五金件。 (二)限制发展的产品和技术 1、新建和改、扩建制革前工段(生产兰湿皮)项目; 2、低档修面革、劳保手套革。 (三)禁止发展的产品和技术 1、新建、扩建年产40万张牛皮制革(猪皮80万张、羊皮240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2、高毒性的胶粘剂和整饰剂。 三、引导皮革工业调整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技术层次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重点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建立稳定有效的技术支持,支持在温州、海宁等皮革生产专业区块建立面向行业和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重点突破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配套技术等方面的产业技术瓶颈,积极推广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等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技术。引导企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重点工艺、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改造,提升制造水平。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在皮革工业设计、生产、检测、销售和企业管理积极推广应用CAD/CAM、DCS、CIMS、ERP等现代信息技术。创造良好的人才开发和使用机制,大力培养引进高素质的技术创新人才和设计人才,以多种形式对职工开展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二)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品种、质量、效益和扩大出口,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重点支持"五个一批"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使其在产品质量、工艺技术、生产装备等方面达到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重点支持海宁"中国皮都科技工业园区"和温州"中国鞋都工业园区"等皮革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支持一批技术先进、带动效应强、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国家和省"十五"规划,符合《浙江省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和《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皮革行业的意见》,有市场有效益、能促进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贴息支持。认真做好行业指导,引导社会和企业投资方向,防止盲目铺摊子,进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 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创建区域性品牌,提升中高档品牌产品的比重。支持企业申报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对名牌产品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科研项目的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引导企业处理好贴牌生产与自创品牌的关系,引导企业以产品和品牌为纽带发展协作配套,引导企业通过良好的售后服务增强品牌的服务内涵,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国际名牌。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加强行业质量自律,提高产品质量,夯实名牌战略的质量支撑。大力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整治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 (四)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培育大公司大集团和整合中小企业,改善企业组织结构。重点培育"五个一批"企业,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龙头企业。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引导和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利用资金、品牌等优势推进兼并联合,引导中小企业发展与大企业的专业化协作配套,健全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的产业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私营企业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 (五)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更大程度推动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壮大自营进出口队伍。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持支持出口政策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并进一步研究采取促进出口的政策措施。对出口创汇多、信誉好的重点企业及时足额退税,扩大"免、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特别是环保标准组织生产,扩大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实现出口产品结构升级;积极应对国外对我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维护企业合法的贸易权益。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国际营销网络,引导重点出口企业从依赖代理商为主转向建立自已的国际营销队伍和控制更多的国际营销渠道。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实现从引进资金为主,向引进资金、技术、设备、管理和人才并重转变。 (六)加大防治污染力度,推行清洁生产 把皮革工业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确保所有皮革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尽快实现污染源的稳定达标和全面达标。重点做好温州翟溪、平阳水头、海宁等地制革企业重点环保监控。加快完善区域性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推动中小企业向污染物处理设施完备的工业园区集中。新建和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实行"三同时",切实防止新的污染产生。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停。大力推广清洁生产,积极推动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SHMS)认证,争取做到污染控制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治理转变,生产车间环境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积极发展废水、废料和污泥等的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和二次污染。
 
附件: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链接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