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为掌握各地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商贸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调查的通知》(商秩字〔2008〕3号,见附件一)。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调查统计工作,如实填写调查表(附件二),同时将近年来商贸领域(内贸)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进行总结。调查表和总结材料的书面版以及电子版务必于2008年10月24日前报送我委整规处。
联系人:丁书锋、黄西达,电话/传真:0571-87052738, E-mail:zjszgb@163.com。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调查的通知》(商秩字〔2008〕3号)
2.《浙江省商贸领域(内贸)行政执法情况调查汇总表》
二○○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调查的通知
商秩字〔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开展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市场流通秩序。
为准确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商贸领域行政执法的政策和措施,拟对商贸领域行政执法状况进行调查,重点了解地方商贸立法情况,省、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经费来源、地方立法情况,以及近年来商贸行政执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请认真做好相关调查统计工作,如实填写调查表(附后,可从“sczxs.mofcom.gov.cn”下载),同时准备有关补充材料,并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联系人:佟欣欣 彭增田
电 话:010-85093351 010-85093354
传 真:010-85093347
邮 箱:pengzengtian@mofcom.gov.cn
附:商贸执法状况调查汇总表(带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