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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5月06日  
 

 

 

各市经贸委(经委、贸易局):

为落实《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浙江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履行经贸系统作为牵头部门的应急保障工作职责,加快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和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经研究,启动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重点响应企业联系制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经贸系统应急工作体系。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操作手册》,省、市两级经贸系统应急工作体系已落实到位,请各市尽快将工作体系延伸到所辖各县(市、区),确保应急联系工作有专人负责,工作落实,责任落实。

二、建立省、市、县三级企业联系制度。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处置原则,必须自下而上建立应急资源动态数据库,建立企业联系制度是数据库的基础。各县(市、区)先在辖区确定应急响应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各市联系制度企业扩展为市本级和所辖各县(市、区)的应急响应企业;省级联系制度企业扩展为省级和全省11个市的应急响应企业。

三、应急响应联系制度企业的确定方式。根据应急商品目录,分品种选择若干生产企业和若干流通企业作为应急响应联系企业(1家企业可同时作为若干应急商品的应急响应企业)。首批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的应急商品在生活必需品以及经贸委系统牵头或协助保障的商品中选择(附件1)。应急响应联系制度企业需根据企业类别填写推荐表(附件2)。

四、做好宣传发动和应急企业推荐工作。应急联系企业将在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物资供应中发挥重要作用。各级经贸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充实和扩大应急联系企业队伍,尽可能使所用应急商品都有相对应的应急联系企业。为确保全省应急联系制度企业的数量,各市的推荐企业应在100家以上。

五、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经委和贸易局分设的市、县,经委负责应急生产企业推荐联系工作,贸易局负责应急流通企业推荐联系工作,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配合。请各市经贸委(经委、贸易局)尽快部署,县级经贸部门应在615日前确定应急联系企业,并将推荐表汇总上报各市;市级经贸部门应在630日前确定市本级应急联系企业,并将市本级和所辖县应急联系企业推荐表(电子邮件表)汇总上报我委。

六、下一步相关工作安排。我委将在今年统一建设全省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平台,工作平台将分省、市、县三级,由各级经贸部门负责管理,我委统一维护。各地的重点应急响应联系企业将作为分级工作平台的应急资源库企业。同时我委将研究和制订应急状态联系企业信息报送办法,商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物资能源应急调用财政补偿办法。

应急联系生产企业报送到我委经济运行处,联系人:窦荣生,联系电话:0571-87058212,电子信箱:dours@zjjmw.gov.cn

    应急联系流通企业报送到我委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人:章美姣,联系电话:00571-87052862,电子信箱:zhangmj@zjjmw.gov.cn

  

附件1、首批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的应急商品目录

2、浙江省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

   生产企业推荐表(一)(二)

   流通企业推荐表(一)(二)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首批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的应急商品目录
    ◇浙江省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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