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为进一步规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办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调查,现将有关调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所有市本级、县级中心屠宰场,以及所有2007年屠宰量2万头以上的乡镇重点屠宰场。
二、调查内容:病害肉处理方式、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数量、新建或改造无害化处理设施计划等。
三、上报时间:请各市对本地区列入调查范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摸底调查,并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调查表(可在省经贸委网站下载)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办。
联系人:章美姣 冯英玲
电话(传真):0571-87052862,87056774
邮箱:fengyl@zjjmw.gov.cn
附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肉无害化处理情况调查表
浙江省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