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办公室文件
浙猪整办[2007]10号
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商运发[2007]4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