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对专项整治信息网络工作十分重视,但部分地区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上报数据滞后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信息网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络联络员制度。各地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网络联络员,负责本地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络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发布及更新工作。各地要将本地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各级领导的批示、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要闻、动态、简报、图片新闻、工作通知、企业档案、执法检查、举报处理等信息,及时上网发布,保证地方信息平台内容不断更新。
三、按时填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数据。各地要按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按时督促上报有关数据。以每周五至下周四为一周期,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中的相关内容和数据,我办将定期公布全国各省市评价体系得分及排名情况。
四、建立网络管理工作考核评比机制。我办将及时总结并公布各地区信息发布及数据报送工作。各地在网络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办网络组联系。
联系人: 张玉磊
电 话: 010-85226048 85226049
电子信箱:blzyl@163.com
特此通知
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