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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省经贸委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28日  来源:宁波市贸易局纪工委
 

宁波市贸易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元旦春节期间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对发售代币购物券问题的查纠和防控,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一是利用“阳光热线”节目加强舆论宣传。1月14日,局领导在“阳光热线” 直播节目中,专门就如何查纠和防控代币购物券问题,回答了听众的提问,提出了继续加强查纠和整治、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等三项措施和要求,重申了有关规定和纪律。

二是加强节前查纠和整治工作力度。春节前,会同市纠风办、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宁波市银监局和宁波市国税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国际购物中心、“三江”、“好又多”、“家乐福”等部分大型商场、超市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一家大型超市以“提货单”形式发售代币购物券的违规行为,当即责成停止使用,并向贸易局和市纠风办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三是加强对有关超市、商场经营者的教育引导。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市贸易局安排专人找有关超市负责人谈话,明确要求抓好整改,加强行业自律,真正做到守法经营,严格履行与市贸易局签订的《责任书》,自觉抵制发售、使用代币购物券等行为。同时重申了纪律:对违规发放代币购物券(卡)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曝光,失信行为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为了扩大教育面,强化检查效果,联合检查组还邀请了《宁波日报》记者参与了突击检查,在《宁波日报》和中国宁波网上公开报道了检查结果。

    四是进一步抓好今后的预防工作。市贸易局已与有关部门初步商定,2006年12月中下旬,该局将牵头召集各大型商场、超市及水产批发市场经营者召开会议,通过提前打招呼,宣传解答有关法规和禁令,以进一步促进防控代币购物券(卡)工作,努力取得更好的预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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