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第42号令
现将《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予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财 政 部部长 项怀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王众孚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局长 郭树清
二OO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