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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发处  2007年12月11日  浙江省经贸委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的通知

浙经贸商发展〔2006429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商业的发展,大力推进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根据《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改发[200624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的重要性

社区商业是城市商业的基础,是满足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目前我省各地城市中心区的商业设施发展速度很快,但社区商业发展相对滞后,网点数量少、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备,无法满足广大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加快我省社区商业建设,构建新型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商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实施“双进”工程是开拓市场,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是贯彻以人为本,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对吸纳社会劳动就业、提升城市商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提高城市商业现代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建立完善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一)工作目标

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连锁经营、龙头驱动;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思路,以省辖市为重点,以解决社区购物、餐饮、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保障型服务为突破口,以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技术为手段,促进社区商业网点的配套设置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工作重点

1、实施“早餐工程”,培育早餐龙头企业。引导餐饮龙头企业进入社区新建和改扩建早餐快餐服务网点和中心厨房,完善连锁经营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保证城市居民在社区内能够方便地吃到有保障的早餐快餐,从供给上保证早餐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2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技术,提升服务水平。要注意用现代流通方式对社区商业进行改造。支持连锁企业进入社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指导连锁企业利用有形店铺,借助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搭载各类便民服务,实现对社区商业服务模式的创新。大力支持现代物流配送企业向社区延伸,构建社区物流配送体系。通过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引入社区,带动社区商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3
、建设便民信息服务平台,创新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提供社区需求信息,开拓潜在的消费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商业服务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建立客户需求信息系统,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方式等信息,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补充现有网点的不足,探索虚拟网络与有形网点的结合,促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

4合理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加强网络建设。支持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进入社区。在社区内设立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回收站点。形成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既是一项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同建设、财政、劳动、工商、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和商业企业几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互联互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双进”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深入开展社区商业示范创建活动。去年在全国首批创建的59家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中,我省杭州市王马社区和宁波市鼓楼社区榜上有名,对推动社区商业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今年商务部仍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出100个“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各市根据本地社区商业建设实际,选择1个在本地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作为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报对象,有关申报材料、程序与标准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555号,可登陆http://syggs.mofcom.gov.cn查询)要求执行。各市推荐的商业示范社区材料于915之前报我委商发处,我们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推荐社区中筛选出3个社区作为国家级示范社区的推荐对象上报商务部。宁波市可根据商务部商改发[2006243号文要求,单独报送并报我委备案。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社区商业建设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必须实行政策扶持。我委将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对发展社区商业的示范社区和优秀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促进本地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认真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8号)的各项规定,大力支持优势企业进入社区连锁经营,为社区商业营造较好的发展环境。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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