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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8年10月23日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商务部生猪等畜禽屠宰信息系统样本企业数量的通知》(商办运函[2008]116号),我省有39商务部生猪等畜禽屠宰信息系统年报屠宰企业调整为月报企业(名单见附件)。为做好新增月报企业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增企业的注册。我省新增的39家规模月报企业,是年屠宰量超过2万头的企业,是在商务部生猪等畜禽屠宰信息系统的非规模里面。各地登录系统后,在企业管理用户中选择本辖区内需要调整的企业,将企业基本信息中“非规模以上”改为“是规模以上”,然后提交即可。

二、督促月报企业按时报送。调整后新增月报企业从200810月份开始报送月报,即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监测数据。各地要督促企业按照《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报送。

三、加强对月报企业的监管。各地要仔细核对商务部生猪等畜禽屠宰信息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对已关闭的企业,要及时联系商务部进行删减。对新增的39家月报企业有异议的,要及时向商务部反映,确保企业报送率达到100%

我办将于近期召开全省生猪等畜禽屠宰信息统计员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信息统计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87072351

附件:浙江省新增规模月报企业名单

 

 

 

浙江省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

二ΟΟ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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