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贸委关于组织采购第二批支援四川抗震救灾急需物资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5月20日省政府办公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来函要求,我委紧急组织采购了第二批支援四川省广元市抗震救灾急需物资。现将采购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情况。省政府将100万平方米蓬布的采购任务落实到我委,并要求我委尽快落实抗震救灾物资的采购和抢运。我委调节处、轻纺办负责蓬布的看样和采购;运行处负责采购物资的车辆落实。于20日上午接到任务后,马上赴企业看样订货。由于时间紧,我们要求各供货单位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要体现浙江精神,还要保证质量。价格从2万元/每吨,降到1.9万元/吨。最后确定由浙江明士达经编涂层有限公司为总牵头,将各企业的蓬布先集中到该企业,点件数、过磅,并由海宁市经贸局派员监管验收。贷物送到海宁货运站后,提交铁路部门再次清点、过磅,重量以铁路(第三方)的过磅数为准。
本次采购任务得到了海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派出了130多名公安、消防、交警战士组织抢运。在各供应商的配合下,于20日下午3点开始装运(调运货车36辆,火车10节车厢),晚上12点装运完毕并发车。
采购数量和采购价值。本次紧急采购了101.73万平方米的蓬布(493.44吨,按19000元/吨价计,货值为937.536万元)。由浙江明士达经编涂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供货(供货企业名单和具体采购金额详见附表)。
附:抗震救灾物资篷布供应商名单
浙江省经贸委 二○○八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