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商贸流通->市场运行调节->通知->正文

  2008年06月18日  
 

浙经贸调节2008333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8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结合各地实际一并认真执行。

一、加强运行监测调控,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要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控,确保猪肉、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点商品市场的供应和平稳运行。各地要充分利用浙江省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等三大信息系统,不断扩大监测样本和商品种类,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奥运期间和节日市场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变化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进生活必需品应急调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认真落实《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浙江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菜篮子市场供应协调机制,重点建立养殖、收购、屠宰、批发、零售一条龙应急调运和投放网络。加强对生猪、食糖等商品的储备管理,推动建立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消费

一是加快发展社区商贸业。按照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要求,深入推进社区商业122工程,即建设一个综合服务平台、培育20家省级社区商业示范企业和20个省级商业示范社区。建立一张覆盖全省各城区的浙江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通过呼叫中心、网站信息、短信服务以及物流配送等方式,为广大居民提供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社区便民服务。鼓励示范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各种业态的社区连锁店,并通过收购、加盟等方式,整合社区现有小、散的商贸服务网点,通过示范带动,提高全省社区商贸业整体水平。

二是进一步建设城市多层次消费网络。重点开展对百货业、消费品交易市场、商业特色街购物场所进行改造提升。支持有条件的百货商场向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发展;推进消费品交易市场的商场化改造,通过加大设施投入、提升市场管理方式等手段,推进一批面向广大消费者的商品市场向商场发展,确定一批商场化经营的市场;有序推进商业街区建设,有重点地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著名商业特色街区,提高城市商业品位,营造一个环境优美、消费便利、服务优良的现代购物环境。

三是大力发展餐饮服务业。着重开展餐饮业三名工程、餐饮企业等级评定和发展大众化餐饮等工作。规范餐饮业名店、名师和名菜评定工作,提升餐饮业三名工程含金量;推进餐饮业钻级评定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扩大钻级酒家酒店的社会影响;推动各地特色餐饮和各种中式快餐、早餐等大众化餐饮业发展,依托餐饮龙头企业,在大中城市建设和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大力发展餐饮连锁网络,构建多层次的餐饮消费网络。此外,要积极推进经济型酒店、沐浴、洗染、维修、人像摄影、休闲、保健、娱乐等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

三、扩大农村消费,推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农村现代消费品流通网络。按照扩面延伸、规范提高、一网多用、长期推进的总体思路,2007年完成全覆盖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乡镇连锁超市布点,使现有的一乡一店向一乡多店发展;将连锁便利店向较大的行政村延伸,扩大农村居民受益面。争取到2008年底,全省有1.1万个行政村开设连锁便利店。要加快龙头企业配送中心的建设力度,增强配送能力,提高连锁门店的商品配送率。积极开展龙头企业农产品收购、销售以及文化用品下乡等业务,探索多种形式的一网多用方式,提高网络的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现代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通过培育一批重点农资流通企业,加快推进经营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网点建设,提高农资的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率。加强农资售后服务建设,逐步探索大型农机租赁、农资和农产品易货贸易等新型流通方式。培育23家核心竞争力强,销售额超5亿,门店数在200家以上的知名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

三是建立农产品流通网络。开展农产品流通221工程,积极培育2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2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100个农产品品牌。通过双百市场建设和扩大超市对农产品的收购,逐步形成市场+农户公司+农户超市+农户的多层次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同时,进一步挖掘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农村配送中心的功能,加大对当地农产品的收购力度,促进农产品双向流通。

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认真贯彻国家、商务部的有关法规、规章,加强对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酒类流通、汽车、旧货等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认真履行整规工作的牵头职责,继续开展各个重点专项整治,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请各地按通知要求,抓紧落实部署,并及时将本地区扩大消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委市场运行调节处。传真:057187056774,邮件地址:zjsc@zjjmw.gov.cn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doc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链接

 

 搜索关键字: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