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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6月10日  
 

浙经贸调节[2008]322号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省物产、商业、农资集团公司,省石油公司:

现将商务部关于印发20082010年度重点流通企业、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商运发[2008]190191192号,以下简称《报表制度》)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制度》自200871日起执行,请各市认真做好报表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指导样本企业按新的报表制度报送数据。

二、《报表制度》可在省经贸委网站“商贸流通—市场运行调节—政策法规”栏目下载。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商务部关于印发2008—2010年度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2008—2010年度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2008—2010年度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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