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45.2亿元,同比增长19.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个百分点,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其中,7月实现零售额604.9亿元,同比增长21.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个百分点,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7.2%(全国上涨7.7%),其中城市上涨6.7%(全国上涨7.4%),农村上涨7.6%(全国上涨8.3%)。7月当月,CPI上涨6.0%(全国上涨6.3%),其中城市上涨6.1%(全国上涨6.1%),农村上涨5.9%(全国上涨6.8%)。主要运行特点:
一、分城乡看,城市消费仍是主力。1—7月份,城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60.7亿元,同比增长20.0%,增幅比去年同期高3.7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6.6%;县及县以下分别实现406.4亿元和978.2亿元,同比增长19.6%和17.5%,增幅分别比去年同期高3.7和2.2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8% 和23.6%。城市消费增长幅度高于县及县以下消费增长幅度,城市社零占全省总社零的三分之二。
二、分行业看,零售贸易业占有绝对优势。批发贸易业实现零售总额450.9亿元,同比增长18.0%,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5.7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9%;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总额3189.5亿元,同比增长19.4%,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9%;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477.2亿元,同比增长21.1%,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4.8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5%,其他行业实现零售总额27.6亿元,同比增长4.8%,增幅与去年同期持平,仅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7%。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总额超过全省实现社零的四分之三。
三、分地区看,发展基本平稳。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方面,有6个市(含义乌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舟山市(增速为20.4%)、绍兴市(增速为20.1%)、丽水市(增速为20.0%)、杭州市(增速为19.7%)、义乌市(增速为19.7%)和嘉兴市(增速为19.5%),其他市增速虽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也都在18.8%以上。
浙江省经贸委市场运行调节处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