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应急办于4月4日召开省级有关单位预案发布工作会议。会议布置省级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向社会发布、宣传、解读的计划和要求。20多个省级有关单位主管预案制订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应急办主任陈荣主持并讲话。
会议提出,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制订的《全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精神,从今年四月中旬开始,结合建设“平安浙江”宣传,把已编制的《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0个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向社会公布、宣传,同时积极传播公共安全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不断提高政府、社会和公众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会议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要把应急宣传工作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资源、应急机制建设的组成部分,精心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分解到人。省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牵头部门,负责编写省级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简本,提供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解读文章背景材料,报省应急办统一对外发布和宣传。
调 节 处
200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