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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6年03月14日  
 

我省17家养殖场被商务部确定为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承储单位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05]63号)精神,按照《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要求,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文审和商务部专家组对养殖场的现场资质审查基础上,商务部经过审核,于近日公布了335个养殖场具备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资格,我省17家养殖场列入名单,这必将为我省养殖企业做大做强生猪产业提供了新的动力。

 

                       200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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