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贸委(经委、贸易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的要求,认真落实省长吕祖善、副省长金德水有关加强酒类管理的批示精神,通过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准入条件、制定生产质量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特别是有毒有害酒类违法行为等手段,确保群众酒类消费安全,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浙江省酒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丁耀民(省经贸委主任)
副组长:周日星(省经贸委副主任)
王素娥(省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 敬(省卫生厅副厅长)
马柏伟(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会光(省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赵光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昌友(省经贸委助理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昌友兼任。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建立稳定高效的酒类管理工作协作机制,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全省酒类管理工作。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