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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8年12月31日  瑞安市整规办
 

近日,瑞安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市工商局查处了一起政府采购供货商偷换计算机内存条案件。案情查明:浙江仁杰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给瑞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电脑供货中,把符合标书要求的15台原厂生产的戴尔optiplex 330MT计算机的标注“ProMOS512MB内存条偷换成“Kington1024MB内存条,每台税后获利40元,合计违法所得600元。案发后,仁杰公司已主动给业主换上原装内存条。

目前,瑞安市工商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仁杰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并罚款79400元的处罚。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还将会同监察、财政部门对该公司作进一步的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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