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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知网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专利法共分7章76条,分别为总则;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专利权的保护;附则。

  修改后的专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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