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商贸流通->市场秩序整顿->整规动态->正文

省经贸委  2008年10月09日  整规处
 

为确保节日期间生猪肉品安全,瑞安市经贸局强化对定点屠宰猪肉产品的质量检查。817日早晨5许,该局畜禽屠宰执法人员在莘塍红光村菜市场路口查获一辆运载三头鲜猪肉的三轮车,发现其中一头鲜猪肉(75千克)既无动物合格检疫讫章又无肉品品质合格检验讫章,当场依法予以扣留。经对当事人郑上欢作谈话笔录查实,该猪肉产品出于莘塍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该场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未加盖动物合格检验讫章和肉品品质合格检验讫章的猪肉产品任意放行出场,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附件: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链接

 

 搜索关键字: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