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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8年10月0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为保障农村市场奶制品供应,切实维护农村奶制品市场稳定,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做好当前农村市场奶制品供应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妥善做好当前问题奶制品处理工作,要组织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农家店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奶制品进行排查。对未售出的问题奶制品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彻底清查封存流通环节问题奶制品;对已经售出的问题奶制品要简化退货程序,按照原销售价格及时办理退货、退款事宜,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努力保障农村地区奶制品供应,要积极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根据农村市场需要,加大合格奶制品的采购力度,并做好农家店奶制品配送工作,确保合格奶制品的稳定供应;要帮助承办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好奶制品调运和区域调剂,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要;要密切关注本地奶制品,特别是奶粉市场的供求情况。

  通知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价格、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问题奶制品流入农村市场,确保农村居民消费安全;要督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随意涨价,维护奶制品市场秩序和物价基本稳定。

  通知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和宣传画、设立奶制品咨询台等方式及时、主动、准确发布奶粉事件相关信息,让农村居民了解真实情况,宣传奶制品科学、安全消费知识,引导健康、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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