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商贸流通->市场秩序整顿->整规动态->正文

  2008年07月22日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重视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规范,明确了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法律责任,标志着中国药品监管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该法2001年进行修订。《药品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药品监管、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用药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截至目前,国务院共颁布了17部与药品相关的行政法规。

  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制定了29个规章。药品监管部门还与卫生、工商、海关等部门联合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规章。

  中国政府重视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制定。2000年,国务院颁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制定了10个规章。药品监管部门还与工商部门联合发布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附件: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链接

 

 搜索关键字: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