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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7月24日  
 
    根据省政府和省经贸委等6部门联合文件精神,湖州市出台了《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和6部门联合发的美容美发足浴行业专项整治通知,明确了3年工作目标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细化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湖州市贸粮局牵头,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已布置各县(区)对两行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并确定长兴县及长兴县和平镇分别为今年整治与规范工作的试点县和试点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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