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商贸流通->市场秩序整顿->政策法规->正文

  2008年01月15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7年来,衢州市局通过严格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了衢州市“依法治药”的进程。该局在工作中通过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高执法水平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做好“三个加强”,更好地营造法治氛围。加强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培训学习,强化药品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加强岗位学法,巩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2007年市局21名需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更新知识培训。
    二是认真实施行政许可,优化审批服务。通过落实行政许可制度,重新调整和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加强窗口建设,开展许可案卷评查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加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三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全面开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在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责任制中的考核分比重,完善制度规范和考核程序。坚持实行“办事办案相对人意见反馈制度”,积极开展“两项评议”活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制定修订《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市局对县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等规定,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信息来源: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链接

 

 搜索关键字: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