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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8年09月25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8月18日,杭州中院成功调解了两起诉讼标的额巨大且涉及多项技术秘密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原告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专业生产哈龙及其替代品的公司,也是目前国内研发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技术实力最强的企业。去年3月,该公司以其对HFC-152a、HCFC-142b、HFC-143a/ HCFC-142b等七种产品享有商业秘密权,且苏州联氟化学有限公司等七名被告非法使用上述商业秘密,构成侵权为由,请求杭州中院判令七名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6100万元。案件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民众的关注,杭州中院受理后,多次主持协商,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七名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金1900万元。(省法院民三庭 高毅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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