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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7年06月19日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宁波不发):

商务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录入和核对2005年和2006年中央财政支持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农家店和配送中心)。请各市通知有关试点企业按商务部文件要求,在75日前完成本企业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录入和核对工作。各级经贸部门要加强指导,对新录入的有关项目要在信息系统中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操作。商务部文件通知、2005年和2006年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情况可在省经贸委网站www.zjjmw.gov.cn/smlt/nmhy下的“农村现代流通网”栏目查询。

联系人:陈士根         电话:0571-87058237

附件:1、关于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清理的通知

22006年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情况

32005年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情况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关于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清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发布文号】商建农函[2007]359
【发布日期】2007-06-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信息报送、统计查询和质量检查等方面的作用,我司拟对系统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2005年和2006年中央财政支持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农家店和配送中心)上网信息。
  二、清理内容
  1.核对承办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确认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删除其他项目;
  3.核对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的名称、经营类型、地址、联系电话、照片(内部和外部照片各一张)、营业面积、配送率。
  三、工作要求
  1.确保系统登记的验收合格项目数量与中央财政支持项目数量一致;
  2.确保承办企业和验收合格项目网上信息报送完整、准确;
  3.结合系统信息清理工作,对2005年和2006年验收合格农家店及配送中心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农家店店容店貌、配送率,及时处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在720日前完成网上清理工作。7月下旬,我司将对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信息清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中仍然存在问题的地方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
    ◇附件2:2006年配送中心贴息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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