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越南的涤纶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4700。印度商工部初步决定以中国台湾地区作为计算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地区)。倾销调查期为2006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
我省是我国涤纶出口印度的主要省份,据海关统计,税号为54024700的涤纶,2007年我省对印度的出口量为3.2万吨,占全国同期出口印度的71.4%,同时占全省同期出口的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