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气象服务收费,促进气象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满足社会对气象服务的多层次需求,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现就规范我省专业气象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气象服务收费是指气象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气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其中防雷检测、防雷设计技术评价、电磁环境检测评估、雷击风险评估等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1;其他气象服务收费由气象服务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根据现有气象资料提供气象灾害证明的,按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二、气象服务机构提供下列公益气象服务,不得收取气象服务费:为各级政府组织防灾抗灾、指导生产建设提供的气象服务;为各级政府计划、统计部门编制计划、年报等内部提供的气象材料;为军事活动、紧急救援和特殊任务提供的天气预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公益性电话咨询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众天气预报、警报等。
三、气象服务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严格按国家、本省的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有关防雷检测服务对应的具体检测内容,详见附件2和附件3。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对气象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管理,气象服务机构应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检测和鉴定,不得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设备。
四、专业气象服务收费,应坚持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专业气象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人委托提供气象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等内容。
五、专业气象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气象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得在标价外擅立项目乱收费。
六、本通知自2008年9月10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气象科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1996〕282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6〕2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浙江省专业气象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2.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
3.信息系统机房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浙江省专业气象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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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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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和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等电位接地检测 |
每个检测点 |
检测点高度15米以下的100元,每增高5米,每个检测点加收5元。 |
1-4项包含SPD安装检查,不含SPD的性能测试,SPD性能测试按第5项执行;对于无法用建筑面积计量的特殊建构筑物(如油气站、化工、管线设施等)跟踪检测费可按检测点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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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定期检测 |
实用面积每平方米 |
100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100元,超过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50元计收,不含空间电磁环境检测评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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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改、扩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不含电气设备等电位接地检测) |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三类建构筑物0.8元,一、二类建构筑物加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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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改、扩建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
项 |
按防雷装置总造价的5%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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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PD
性能测试 |
压敏电压(启动电压)、漏电流 |
片 |
120元 |
分电源、信号(含天馈)两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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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电流、残压 |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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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三类建构筑物0.15元,一、二类建构筑物加30%。 |
无法用建筑面积计量的特殊建构筑物可以按占地区域面积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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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
项 |
按防雷装置工程总造价的2%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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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空间电磁环境检测评估 |
次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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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雷击风险评估 |
项 |
1000万以下(含1000万)1.2‰;1000-5000万0.9‰;5000-10000万0.6‰;1亿-10亿0.3‰;10亿以上0.1‰。 |
按项目投资总额差额定率累进计收 |
注:1.专业气象服务机构按照上浮幅度为0,下浮不低于成本的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2.每个项目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3、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一次复检合格的,不另行收费;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需整改后再次复检的,其收费按复检内容对应的定期检测项目计点收费标准的50%收取。气象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出具的技术报告、证照工本费、制作费等费用。
附件2
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
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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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计量办法 |
检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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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避雷针 |
每支计1个测点 |
1、避雷针的材料、规格、安装位置、高度、连接形式;
2、接地电阻;
3、计算避雷针的保护范围;
4、避雷针的防腐措施、腐蚀情况,计算其腐蚀度(注:防腐措施、腐蚀情况检查和腐蚀度计算仅对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而言,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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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避雷线 |
每条避雷线计2个测点 |
1、避雷线的材料、规格、安装位置、高度、连接形式;
2、接地电阻;
3、计算避雷线的保护范围;
4、避雷线的防腐措施、腐蚀情况,计算其腐蚀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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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避雷
网格 |
避雷网格检测一、二类按每10m×10m计1个测点,三类按每20m×20m计1个测点 |
1、避雷网格的材料、规格、连接形式;
2、避雷网格的敷设方式;
3、避雷网格的闭合通路;
4、避雷网格的接地电阻值;
5、避雷网格的防腐措施、腐蚀程度,计算其腐蚀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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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避雷带 |
天面面积≤400㎡计2个测点,每增加200㎡增加1个测点,每个不等高避雷带增加1个测点 |
1、 避雷带的材料、规格、敷设方式、位置、保护范围;
2、 避雷带与引下线的连接;
3、避雷带的闭合通路;
4、避雷带的接地电阻值;
5、避雷带的防腐措施、腐蚀程度,计算其腐蚀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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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引下线 |
每条引下线计1个测点 |
1、引下线的材料、规格、敷设方式、位置、连接形式;
2、引下线的水平间距;
3引下线的防腐措施、腐蚀情况,计算其腐蚀度;
4、引下线电阻测试端子的接地电阻值;
5、电阻测试端子的防腐措施、腐蚀程度,计算其腐蚀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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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塔(冷却塔) |
每个水塔一般计2个测点(其上每个具有接闪功能的独立金属物计1个测点) |
1、水塔位置、高度计算水塔是否在LPZOB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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