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行业协会改革工作时间表:年底前开展试点,2007年上半年全面推开,2007年底前彻底实现政会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职能和财产分开。
《意见》规定,行业协会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已合署办公的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机构分设;现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职务,已兼任职务的,必须于2007年底前辞去行业协会职务或辞去公职;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财产不清晰的,必须于2007年底前完成资产划分、明晰产权归属。
《意见》明确,实行政会分开,要确立行业协会的独立法人地位,实现行业协会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自律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行业协会主要履行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协调等职能。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展销会、培训等活动,允许有偿服务,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要公开收费依据和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据统计,目前浙江全省有行业协会3000多个。浙江下一步还将着力在优化行业协会的结构布局,完善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努力,以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 (浙江省企业减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