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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6月06日  
 

 

64日,上海市政府下发文件,明确自200871日起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60项,包括工商部门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费(复制工本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技术鉴定费 、民政部门公墓管理费 、法院  档案复制工本费、图书馆读书证(IC卡)工本费等;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88项,包括房管部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商部门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费、农业部门兽药产品审批费等。据统计,此次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占清理总数的28%,涉及30个政府部门。

 
附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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