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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6年08月07日  
 

 

        江苏省宣布取消和降低一些服务行业反映强烈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将于近期重新公布涉及服务行业的主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为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减负。

  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取消的8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包括:网络管理费,旅游企业年审费,导游年审培训费,健康证明(书)工本费,计量跟踪服务费,消防宣传费,汽车尾气强制检测费(定期安全技术检验费除外),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接送客出租车停车费或等档费。省物价局还要求,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凡省以上规定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费。未公示就收费、未服务先收费、少服务多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亮证就收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

  江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将重新审核公布法定培训、强制性培训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项目标准。未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严禁政府行政部门及其相关机构,自行设立资格认证、证书等收费项目。对涉及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的强制性培训、考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不予审批收费项目和标准。

  江苏省将对重点服务行业和企业建立必要的保护制度,实行项目和收费总额控制。未经省物价局批准同意,严禁新增涉及服务业的强制性、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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