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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日前召开的贵州省减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贵州将全面贯彻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2006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及2006年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尤其要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据贵州省经贸委副主任,省减负办主任周和生同志介绍,2006年,该省将从四个方面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治乱减负:
第一,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和《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国民待遇。清除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
第二,坚决取消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加大清理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收费项目的工作力度。今年将对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规定进行专项整治,由上而下,开展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歧视性收费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第三,加强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执收执罚的监督管理,整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建立完善非公有制企业负担的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收费的,要一律严肃查处。
第四,配合农民增收减负,开展对农产品加工工业负担的专项治理,认真研究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问题和负担问题,重点治理农产品工业的不合理收费和乱摊派、乱赞助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