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减轻企业负担->本省信息->部门动态->正文

省经贸委  2008年08月26日  
 

 

浙江省工商局认真贯彻省委“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8月份以来连续出台多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一是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进行年度审计的公司、列入重点监管行业或监管对象的公司以及3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外,全省其他企业年检时免交年度审计报告。据测算,仅此一项,将为企业减轻负担10亿多。二是对信用良好、经营正常、许可证齐全的企业,实行年检免审。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网上年检。三是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可免收登记费。同时,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亦不收费。实行此项政策后,每家企业可减少数万元费用。四是对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将进一步得到实惠,上述自主创业人员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五是减免了一批涉及“三农”的工商费用。如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今后无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亦无需缴纳个体经营工商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当地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各项工商行政性收费。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费;对200771《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已登记为企业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年检费。对边远贫困地区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各项工商行政性收费。上述五项措均自81日起执行。六是出台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给大批因资金链紧绷而陷于困境中的民营企业提供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附件: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链接

 

 搜索关键字: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