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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贸委  2008年08月26日  
 

意见明确,全省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确保每年在新增贷款规模中安排10%以上的信贷规模,重点扶持培育浙江微小企业上规模,并且争取在5年内安排400亿元支持微小企业。今年将有约4000家微小企业成为省农信社重点扶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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