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减轻企业负担->曝光台->正文

  2007年04月29日  2007年4月28日《今日早报》第A19版
 

    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竟然成为部分施救企业的油水缸,趁机乱收费。2007年4月27日,浙江省物价局通报我省公路运输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公开批评杭州锦运、杭州国益等9家存在乱收费行为的高速公路施救单位。

  施救一次,多收3390元

  去年9月,外地的黎先生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诸暨兴盛车辆施救服务站派出两辆吊车及12名工作人员进行救助。施救后收取施救费5990元和拖车费300元。经物价部门检查,该站多收了3390元的吊车费用。去年10月,汪先生的车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上抛锚。杭州锦运高速公路急救服务公司对其进行施救,施救过程中,只对一只轮胎的轴承螺丝进行加固,却收取起步费150元,维修费500元。经物价部门核查,多收了500元。

  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服务具有高度垄断性、强制性,车主没有选择余地,最终导致高速公路施救收费混乱、随意性大。

  节日期间,客运价格违法多

  除了高速公路施救,节日期间各地的客运也出现不少价格违法的情况。

  去年国庆,衢州一客运公司擅自把衢州到江西婺源的票价从39元提高到50元,被物价部门查处。而在淳安,物价部门也发现客运公司采用暗自降低客车等级的方法变相提高客运价格,被处罚3万元。

  针对这些交通运输出现的问题,全省物价部门还将在下半年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铁路运输价格、延伸服务收费、车站港口路桥收费等。

  存在乱收费行为的高速施救单位有:

  杭州锦运高速公路急救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国益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高速公路清障服务有限公司

  萧山高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海宁新富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海宁金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浙江大昌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义乌高速公路施救中心

  浙江大昌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高速公路施救中心

  诸暨兴盛车辆施救服务站(2811905)
 
附件: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链接

 

 搜索关键字:
本网站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 浙江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浙ICP备05004636号
powered by NPS 电话:(0571)87056941 传真:(0571)870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