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4月26日是世界保护知识产权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2005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将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经贸委副主任周日星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要点刊登如下。
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态势
2005年,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在认真贯彻执行《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省制定、修订了一批保护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审议通过了《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省级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处理商标权与商号权权利冲突纠纷案件座谈会纪录》、《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印制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修订后的《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明确了专利管理量大、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县(市、区)专利管理部门,可以受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的委托,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侵权纠纷和实施行政处罚;专利纠纷处理和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的期限,由原定最长一年缩短为六个月;明确了专利管理部门在处理专利纠纷中对可能灭失、转移的证据物品予以清点和暂存的权力,强化了行政执法的处理力度。
二是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成立了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去年9月,省政府在省经贸委单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处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在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在侵权行为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以查处重大侵权案件为突破口,积极行动,严格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分子,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是保护知识产权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各市、县已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和综合执法改革,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个局合并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来分属三个局的执法部门合并组建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了执法力量,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效率。省检察院、公安厅、经贸委等16个部门制定了《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先后5次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宁波、温州、台州、义乌、慈溪及玉环等地进行明查暗访,推进地方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省工商部门建立知名品牌保护数据库,对市场上的名牌产品开展对比查验,逐步形成知名品牌保护机制。
四是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省知识产权局去年上半年组织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培训班,邀请台湾地区及省内知识产权专家进行授课,下半年又组织了专利执法业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等各类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达850余人次。省高级法院与法官进修学院联合举办了著作权法审判业务培训班。
五是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扩大。5月,省版权局在杭州承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国家版权局联合主办的“亚太地区版权政策战略和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研讨会”,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有关省市的版权管理官员、专家、学者共80余人出席了会议。11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杭州承办了国家质检总局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办的“2005中国—欧盟地理标志研讨会”。12月,省知识产权局举办了“美国知识产权司法及‘337’条款诉讼实务论坛”,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共300余人出席。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接待了法国“路易·威登”公司、美国“3M”公司等世界知名品牌公司的知识产权经理人,并进行案情通报和交流。
二、知识产权保护和专项打击情况
1、专利保护情况。去年,全省各级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43人次,查处假冒、冒充专利19件,查处专利侵权案件110件,涉案金额78万元。全省专利申请量为43221件,授权量为19056件,分别比上年增长70.9%和25%,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全国第二位。
2、商标保护情况。去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7619人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72个;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4702起,其中涉外商标案件1513起,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482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94起88人。全省新申请注册商标97000件,累计注册商标24万件,累计注册商标数居国内第二位。
3、版权和音像制品保护情况。去年,全省版权管理部门出动稽查人员5100人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单位1700余家,取缔无证摊点627个,捣毁地下非法窝点131个,查缴非法盗版光盘307000余张(盘)。全省文化部门出动检查人员14.5万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30.6万家次,收缴各类非法物品473万余件。全省新登记软件作品1479件,其他各类作品1550件。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在海关和外经贸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
2005年,全省公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受理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5类案件251起,立案198起,侦破152起,查处犯罪嫌疑人234人;全省公安治安部门受理查处涉嫌伪劣犯罪案件93起,刑事拘留109人,逮捕41人,移送起诉81人。
全省检察机关继续扎实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犯罪嫌疑人66人,同比上升60.9%;提起公诉170人,同比上升46.5%;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
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117件,比上年上升39.97%。其中专利权纠纷421件,商标权纠纷133件,著作权纠纷395件;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903件,结案标的金额2.78亿元。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96件,其中商标权纠纷90件,著作权纠纷2件,商业秘密4件。
四、下一步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点
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生产力。这既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又是履行我们应尽的国际义务。保护知识产权,关系到浙江经济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要求,进一步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较集中、影响较大的地方为重点地区,大力抓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二是狠抓一批大案要案。把列入省重点区域、被国家点名批评的市县、国内外较关注的热点地区以及重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集中的区域,作为整治的重点。对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惩处力度,强化震慑作用。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进行督办或组织力量直接查办。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政策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商标、专利、版权等主管部门以及海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形成合力。各级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及时组织重大案件的联合查处和督查工作。对包庇纵容、玩忽职守、故意拖延、以罚代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区域性假冒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处置不力的,要追究地方领导的责任。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的衔接。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认真实施省检察院、公安厅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制度,加大重大案件的司法介入力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是大力支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坚持打扶结合,既注重保护国外的知识产权,又注重保护国内、省内的知识产权。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营造有利于省内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商标等申请和注册工作,保持我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支持省内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支持企业争创“浙江著名商标”和“浙江名牌”;进一步规范名牌的评定、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对名牌产品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发展品牌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六是建立举报投诉中心和保护知识产权协会。加快筹建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与省经贸委整规处合署办公,争取5月挂牌。为更好地调动和发挥企业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利环境,倡导成立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