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省统调燃煤电厂按修改后表格
上报电煤库存消耗情况的通知
省能源集团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玉环电厂、华能长兴电厂、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浙江巨宏热电有限公司、台塑集团热电(宁波)有限公司、长广煤矿发电厂:
为便于了解省统调电厂电煤采购同比增长情况,根据相关领导要求,对我处2月15日《关于要求省统调燃煤电厂按月上报电煤库存消耗情况的通知》附表作了相应修改,请相关电厂从3月份开始,按修改后附表格式填写上月电煤相关情况,并于每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经贸委电力处,其中省能源集团公司管理的统调燃煤电厂由省能源集团公司汇总后统一上报。修改后的附表请到省经贸委网站经贸综合-经济运行-电力管理栏目中下载(http://www.zjjmw.gov.cn/jmzh/jjyx/)。
附表:浙江省统调燃煤电厂电煤库存消耗情况统计表(修改)
联系人:金国生 电 话:87052582
电子邮箱:jgordon@163.com,jgordon@zjjmw.gov.cn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处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