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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0月23日  培训处

浙经贸培训〔2001〕1386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十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浙江省“十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

    “十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重要时期,也是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扎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职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对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应对加入WTO后的各种挑战,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和中共浙江省委《2001年—2005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十五”期间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一支宏大的政治业务素质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现代科技专业知识、善于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做出科学决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和高层次、复合型的职业企业家队伍,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
    “十五”期间,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现代科技专业知识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以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双学位教育为手段,加快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养步伐;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目的,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契机,努力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选拔、推荐、使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以求真务实、变革创新的精神为动力,培育、规范和繁荣培训市场,加强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
    “十五”期间,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应确立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确保培训质量。以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政治理论培训、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为重点,带动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的全面开展;以国有企业工商管理培训为基础,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商管理培训。要调整培训内容,更新培训手段,强化培训措施,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
    ——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能力培养。培训必须面向市场,以企业为主体,树立为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的观念。根据企业需求与实际不断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做到学用结合,把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结合起来,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重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能力。
    ——坚持制度建设,促进培训创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培训制度,在培训管理、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手段等方面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实现培训由知识型向能力型、由普及型向提高型、由传统型向创新型的转变。
    二、任务和要求
   (一)以政治理论和“双基”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
    继续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培训。“十五”期间要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企业培训的首要任务。要按照管理权限,有计划地安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党校和干部院校的政治理论培训,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现实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十五”期间尤其是2001—2002年要集中力量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WTO基本规则的培训。举办高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在WTO基本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WTO基本规则的培训力度,全面了解基本规则的内涵、我国的承诺和应对措施,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提高国际竞争力做好基础工作。同时围绕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金融、科技、财税、法律知识及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知识经济等内容的适应性短期培训。
   (二)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适时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
    按照国家经贸委新修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调整与充实培训内容,在工商管理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增加《基本规范》、WTO基本规则、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等新内容,强化案例教学,改进培训形式和方法,更新和完善培训手段。“九五”期间尚未参加工商管理培训的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十五”期间要优先安排参加培训;“九五”时期已参加工商管理培训的,“十五”期间要参加国家经贸委规定的部分新知识培训,作为工商管理培训的补充和提高。
    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
    按照“积极引导,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利用资格培训院校(培训中心)的力量,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工商管理培训,着力培养和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及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根据我省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方式、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工商管理培训。同时,有重点地对非公有制企业主要经营者和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3、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培训
    根据国家将在“十五”期间逐步对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实施资格培训证书制度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的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培训制度,对拟任职人员实行岗前脱产培训,合格者发给资格培训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对在任人员,在任期内也要进行必需的脱产培训,并将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奖惩和任用的依据之一。
   (三)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
    加快培养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按照国家经贸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力度。选拔500名左右、年龄在40岁以下、有5年以上工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优秀年轻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同时有计划地选送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赴发达国家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培养复合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和有关高校的配合下,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双学位教育工作。加大对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资产评估师、营销师等企业急需的专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管理水平和岗位胜任能力。
   (四)大力加强企业引智工作,深入开展国际合作培训
    为培养高层次、外向型的专业管理人才,要按照“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培训。要推动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开展,为企业选聘国外专家牵线搭桥,帮助企业与国外专家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技术交流;要精心设计,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国外进行短期专项培训,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每年选派重点骨干企业的经营者及优秀年轻后备管理人员在国内培训的基础上,赴国外进行中长期的对口培训和实地考察,提高他们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实务水平。
   (五)加强引导,推进企业自主培训和特色培训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省经贸委有关培训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培训院校、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内部人员的培训。要面对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积极采用国家经贸委推荐的GB/T19025—2001—ISO10015的国际标准,规范企业内部员工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同时应结合自身生产管理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特色培训,做特色培训的精品,打特色培训的品牌。
    三、政策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逐步建立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企业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规范工商管理培训和考核,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纳入企业经理人才市场的测评、推荐范围,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合理、公平选聘职业经理人的依据之一。
    健全定期轮训制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参加脱产适应性短期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新一轮工商管理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也要纳入统一规划,积极组织实施。
    完善培训质量保障制度。要继续执行《关于提高工商管理培训质量的意见》(浙计经培[1998]1521号),认真实施并完善培训质量检查评估、评教评学、学员培训后跟踪考察等三项制度。
   (二)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学改革
    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省、市两级培训基地建设。各市经贸委(经委)可重点建设好一所承担企业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及大中型企业也要建好建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要拓展新的办学思路和办学模式,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多形式联合办学或合作办学的力度,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基础,省、市二级培训基地为主,普通高校为依托的培训网络体系。
    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挑选优秀教师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同时要聘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企业领导人、知名专家以及熟知宏观经济政策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兼职授课。建立授课教师联系企业制度,下企业调查研究,力求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努力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师资队伍。
    教材建设要体现时代特色。对现有教材要根据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创造条件建立教学案例和考试题库。
    各级培训基地要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进行培训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及时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和开发案例教学,及时增加当前热点问题的教学,不断改进办学水平,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三)切实加强经贸委培训系统自身队伍建设,强化对培训工作的管理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各地经贸委(经委)要更加重视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干。要加强培训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关心和爱护企业培训管理者并为他们的工作和学习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注意规范培训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
   (四)保证和加大培训经费投入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的发展逐渐增加。各地、各部门应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企业用于培训的经费应不少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的1.5%。要进一步拓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经费来源,鼓励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事业。要加强企业培训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工商管理培训收费标准,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组织与分工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由省经贸委归口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分工负责的原则。
    省经贸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的制定;指导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宣传、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全省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指导由国家经贸委和省经贸委审定的资格院校(培训中心)的培训工作。着重抓好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及其他各项培训工作。
    各市、县(市、区)经贸委(经委)在当地党委与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经贸委的指导下,统一规划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国家经贸委和省经贸委审定的培训资格院校(培训中心)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各级组织、经贸、人事、教育、财政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各地党委组织部、经贸委(经委)要根据本规划的精神相应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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