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经贸培训〔2004〕362号 签发人:丁耀民
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对民营企业经营者进行系统、正规培训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民营企业创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代拟稿),送各市经贸委(经委)及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随后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办公厅又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形式提交与会代表讨论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的意见》报上,如无不妥,请予印发。
二○○四年四月九日
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给民营经济新飞跃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精神,就加强我省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营企业蓬勃兴起,培育和造就了一大批具有浙商特点的民营企业家,他们以极强的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创造了辉煌的业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到来,民营企业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竞争与合作,这对民营企业家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康大业,人才为本。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和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民营企业家群体,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实现民营经济新飞跃的必然选择。 (二)我省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积极推进,紧紧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民营经济新飞跃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和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系统、正规的培训,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家及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善经营、懂管理、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 (三)加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的原则。坚持政府指导,企业主动、院校联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优势,激励广大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投身于学习培训活动。做到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普及培训和重点提高相结合、脱产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崇尚职业精神相结合。不断增强这支队伍的战略决策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我省民营经济的素质和实力。 (四)加快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的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中民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普遍经过EMBA、MBA或MBA高级研修班培训,50岁以下的高层管理人员要普遍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基本完成正规、系统的工商管理知识轮训;在量大面广的民营企业中形成浓厚的学习培训气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培训投入,经常组织开展符合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需要的短期适应性工商管理知识培训。 二、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优势,改进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内容,拓展培训途径 (五)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优势,推进“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省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要紧密合作,制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大纲,组织力量编写专门教材。培训内容要立足“世情”、“国情”,从浙江实际出发,结合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需要,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设定。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战略、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经济法、企业文化等。重在学以致用、务求实效。 (六)高等院校要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长期参与我省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工作,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培训经验的优势,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提供优质服务。省里将根据条件,选择一批高校作为我省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基地,开展比较系统,正规的培训,普及工商管理知识。同时,不断输送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后备经营管理者到高校攻读EMBA、MBA或进行高级工商管理研修,培养一批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七)各专业性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行业培训规划,提供培训服务,使不同行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了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国家产业政策和其他前瞻性的知识和信息。与此同时,要依托高校及各种培训中介机构,聘请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家举行各类研讨会和讲座,加快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观念更新和知识更新,拓展他们的经营思路。 (八)围绕企业经营者职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趋向,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经理人的培养途径和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职业经理人的资格培训,为民营经济新飞跃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现代管理意识和知识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九)抓住“长三角”经济、人才一体化的机遇,主动接轨上海,加强与上海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的联系和合作,了解培训信息,掌握培训动态。各地、各行业可以选派民营企业家和优秀后备管理人才到上海知名学府和培训机构进行高级工商管理研修,以改善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 (十)实行“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围绕提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驾驭市场、参与竞争尤其是国际竞争的能力。一方面邀请国(境)外具有丰富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专家前来授课,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就某一专题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境)外对口进行专门培训和考察。同时,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机构和知名院校合作,在认真考察、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一批设施先进、质量保证、收费合理、相对稳定的国际性培训基地。 三、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创新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方式和教学模式 (十一)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存在文化层次差异较大、需求变化较多、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各地要根据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各自情况,创新培训方式。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注重培训的综合效果,提高培训质量。 (十二)要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积极借鉴国内外人才培训的好经验,充分运用菜单式选课、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实习式教学、对策研究等现代培训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采用“远程教育”、“在线学习”等新型培训方式开展培训,方便企业,扩大培训范围。积极推广个性化、差别化培训,有针对性的多办专题研讨班、短期强化班,着力增强培训的效果。 (十三)鼓励企业开展“学习型企业”活动,加大培训的投入力度,针对本企业的自身情况和特点开展自主培训。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并为企业自主培训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 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确保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要会同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和省个私协会共同做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的规划、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各地、各行业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在广泛听取意见和了解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制定培训计划和落实措施。 (十五)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中介机构服务,院校自主办学,企业自主培训,学员自主择校的新型培训格局。要通过为企业不断推出培训项目,开发培训教材,提供优质服务来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自愿参加培训。 (十六)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的投入,主要用于对参加培训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奖励,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对培训师资的培训等,体现政府对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关心与支持。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经费的来源和渠道,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机制。尤其是选派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中青年企业后备经营管理者到国内知名学府攻读学位、进行高级工商管理研修和赴国外进行中长期培训,可采用企业出一点、自己拿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 (十七)鼓励各类中介培训机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工作。加快培训资源的整合,实现资源共享。适时组建全省性培训业协会,加强培训行业的联合,规范培训行业行为,确保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多品种的培训服务。 (十八)加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的宏观管理,既要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的办班积极性,又要规范培训秩序,保证培训质量。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和培训基地资格考核制度,对培训质量实施评估和监督。同时,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现象,确保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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