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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省经贸委  发布日期:2006年07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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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率全国贯彻实施《节能法》检查组一行,在浙江深入企业基层调查、听取省政府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我省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我省节能工作为全国做出示范。
  5月14日至22日,全国人大《节能法》检查组深入我省杭州、宁波、温州等市工业企业、建筑单位调查,召开座谈会听取节能情况反映。5月19日,省政府召开浙江省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情况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荣宝主持汇报会,副省长王永明汇报全省节能工作情况,我委沈陇声汇报了经贸委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情况。
  许嘉璐副委员长在听取省政府专题汇报后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我省节能工作,认为浙江节能工作成果非常显著,不仅从纵向比较,节能降耗成效有很大的提高,而且从横向比较,浙江节能工作很多方面居全国第一。许副委员长肯定了我省节能工作取得的成效。如节约能源的政策法规、标准目录和工作规范等等的制订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联手推进节能工作;对重点耗能企业、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的审计与监督;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加强高压变频等高技术节电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等等,有力促进了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
  许副委员长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节能的自觉性,呼唤节约传统的回归,让节约能源成为公民与法人的自觉行为;同时,必须进一步严格《节能法》的执法检查,不断促进《节能法》的贯彻实施。要加强节能科学技术和规范标准的研究,开发先进的节能技术与产品,建立健全节能的规范与标准。
许副委员长要求浙江节能工作继续创新思路,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屠国富   金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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